为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河池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2起私车公养问题予以通报。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保密办主任王露妮违规使用加油卡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间,王露妮在担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保密办副主任、主任兼县委办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和亲戚的私车加油,共计43238.73元;对加油卡管理不善,致使他人违规加油15081.27元。2017年9月,王露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南丹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伍文忠违规使用加油卡问题。2010年7月至2017年7月间,伍文忠在担任南丹县委办副主任、南丹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单位加油卡用于私家车加油和家属在外地使用加油,共计12285.03元。2017年11月,伍文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公油私用的违纪行为,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类“车轮腐败”的变种行为,也暴露出了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中心存侥幸、自查自纠不到位的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坚持公私分明、廉洁用权、廉洁修身,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违纪问题。一要全面检查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私车公洗等私车公养新变种行为列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单,对辖区内的部门单位违规持有单位加油卡的清退、注销工作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私车公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于违规持有的加油卡必须清退、注销,违规加油金额、加油卡内的结余资金以及使用公款支付的私车维修保养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须按规定退缴至单位账户。二要完善监管体系。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派出制,建立派车、加油、保养、维修等档案,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车经费,减少公私混淆。健全财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提高财务开支透明度。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对不合理、不正常支出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审核把关,彻底铲除“车轮腐败”的生存土壤。三要强化问责追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单位主动纠正问题、个人积极主动清退的,其违纪问题经核实认定后,视情节免于处理或从轻、减轻处理。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防止责任淡化、监督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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