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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5-28 11:22     来源:广西河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作者:广西河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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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副镇长姚正富工作失责失职问题。2016年,姚正富作为分管领导,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甲篆镇仁乡村弄芒屯49户农户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3月,姚正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大化瑶族自治县粮食局副科级干部韦莉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时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六也乡纪委书记韦莉在担任六也乡边弄村挂村领导时,不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把关群众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材料,致使时任大化县六也乡边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韦干忠(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82元。2018年3月,韦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涉及危房改造补助金予以追缴。

  3.天峨县六排镇纳洞村党支部原书记索文海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收受好处费问题。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索文海在担任天峨县六排镇纳洞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六排镇人民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050元,收受群众好处费31000元。2017年10月,索文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好处费已追回上缴。

  4.金城江区五圩镇拔旺村委会原主任莫海弟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莫海弟在已建有稳固住房且没有与其儿子分户的情况下,为其儿子新建的一间一层楼房申请危改指标,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000元。2018年3月,莫海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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