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基本情况、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本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途径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邮编:547000,电话:0778-2558823)。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原制定的《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明确一名副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配备有3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1名工作人员在我局政务服务窗口负责信息公开接待、受理等工作。
在年初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规范内部公开,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局各项工作相关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流程、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09年12月26日,出台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2010年12月2日,出台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试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听证会制度(试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制度(试行)》。2017年10月18日,制定《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2017年12月29日,出台《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我局的业务更新情况,2017年我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我局门户网站成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并正常维护运行。自2017年5月起,我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的版块全面下线,我局门户网站成为本部门发布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的主要载体。该网站共有“政务党务”、“新闻中心”、“社会保障”、“工资福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考试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八大板块,分门别类地发布我局各种政府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服务信息等内容。
二是继续加强其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维护。除我局门户网站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有河池人才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厅各各服务窗口和本局办公场所的公示公告栏。2017年,我局继续加强上述载体的建设、维护和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各类政府信息。
二、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
(一)做好文件类信息主动公开。2017年,我局继续加强对《条例》的贯彻执行,对本局印发的文件严格按规定标注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全部在本局门户网站专门板块上向社会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在办文时由承办人作出说明并由分管领导审批。
(二)积极推进政策解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文件要求,2017年,我局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对政策类文件均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全年,针对本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制定政策解读13份,对上级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政策解读1份。
(三)加强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43号)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1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舆情回应实效性、权威性,制定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明确舆情回应各项要求。
(四)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7〕49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59号)要求,我局已完成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于2017年12月29日印发《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河人社发〔2017〕215号)并同步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7年我局没有需要通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各类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和更新工作,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86条,内容包括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办事信息、机构介绍和其他各类资讯,并及时更新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没有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通过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河池市图书馆、河池市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局向上述单位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各86份。
(四)及时更新门户网站。2017年,我局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更新工作,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由各科室、部门负责,将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按要求经过保密审核后提交局信息中心统一发布,确保每个版块的更新率符合要求。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没有应公开而未予公开情况,没有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而需要报送备案的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接待场所为我局政务服务分厅的政务服务窗口。该服务窗口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接待前来查阅、申请公开我局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我局安排有1名工作人员在该窗口开展有关工作,并配备有办公电脑、打印机和电话等设备。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亦没有收费及减免收费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案件1件。案情如下:2017年4月30日,我局收到申请人李某提出的公开原广西轴承厂在册职工核定明细、职工工作简历及退休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材料的申请,经审核,申请涉及的材料非我局制作并保存,因此,我局于2017年5月5日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告知该申请公开的材料不属于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可直接向广西轴承厂申请公开。申请人不服,于2017年5月21日向河池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河池市人民政府经审理,于2017年7月1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河政复决字〔2017〕37号)维持我局的答复意见。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即本局门户网站功能不够齐全,未能实现网上申请信息公开功能,对群众申请信息公开造成一定不便。
(二)改进计划
一是继续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搭建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要继续贯彻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